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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商务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“十二五”时期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》的通知
  文章来源:    文章类型:[原创]    发布时间:2011年12月12日   点击:739    [English]

关于“十二五”时期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.rar

黔商发【2011】263号

各市(州、地) 商务主管部门、财政局、人民银行各市(州、地)中心支行:
    现将《商务部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十二五 时期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》(商运发【 2011 381 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 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我省实际,提出如下贯彻意见,请遵照执行。
    一、充分认识搞活流通、扩大消费的重要意义,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。
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,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,扩大消费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;流通是联结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,既可以引导生产,提供更多的有效供给,又可以创造需求,促进消费,提供就业。因此发展现代商贸流通,提高流通效率,降低流通成本,进一步引导和扩大我省城乡居民消费,对于加快推进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的实施,调整经济结构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、切实改善民生,顺利完成我省“十二五”规划确定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,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具有重要意义。
“十二五”期间,各级商务主管部门、财政局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,共同加快和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,同时,认真学习领会《意见》精神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、紧迫感和忧患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服务意识,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三部委关于扩大消费的意见要求,充分发挥服务职能,创新体制机制,开拓进取,扎实工作,确保我省搞活流通、扩大消费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。
   
二、加强领导、密切协作,营造有利于搞活流通、扩大消费的环境。
各单位既要加强领导、密切协作,又要明确分工责任,建立并创新联合、联动的工作发展机制,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导向性作用,认真落实各项促流通、扩消费的政策,共同解决好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营造有利于搞活流通、扩大消费的新环境。各级 商务主管部门 要着力做好本地区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工作,加快推进 “农超对接”、农产品批发市场、农贸市场等的项目建设,完善流通网络 ;要进一步提高市场调控能力,维护市场繁荣与稳定;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,强化市场监管,促进安全消费;各级 财政部门 要加大对流通业发展的支持力度,并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;各级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要引导和鼓励我省 银行业金融机构 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,拓宽融资渠道,并加强有关针对农民、农村消费的金融政策宣传,支持扩大农村消费。各级商务、财政、人民银行既要结合各自职责,明确分工任务,又要加强部门协作,密切配合,形成搞活流通、扩大消费工作发展的新合力。
  三、结合实际,积极探索进一步搞活流通、扩大消费的有效途径。
1 、大力促进节假日和会展消费
鼓励我省商贸流通企业利用各种节假日和每年一次的“消费促进月”,大力开展服装、电器、家装、文化、日用品等消费品的促销活动,促进节假日消费;充分利用中国(贵州)国际酒类博览会的契机,培育贸易洽谈、招商、商品推介等大型流通业会展,并带动我省旅游、酒店、餐饮、交通、百货零售等各行业的消费增长。
2 、引导和扩大农村消费
继续加大对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的支持力度,引导和扩大农村消费。一方面要完善农村物流配送基础实施,构建多层次农村商品配送网络;另一方面要积极建设连锁化农家店,扩大连锁化农家店覆盖面,提升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。
    3 、着力培育大型流通企业
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股权置换、资产收购、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,力争在现代物流、百货零售、超市连锁、餐饮住宿、批发市场等行业培育出我省拥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、核心竞争能力较强的流通企业集团,引导其发挥便利消费、实惠消费、循环消费、安全消费和繁荣市场的作用。
4 、鼓励电子商务等新型消费模式发展
继续加大商务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基础实施投入,加快电子商务应用推广进程,促进传统流通体系向现代化转型。大力支持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,支持大型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系统,推动网络购物平台建设,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的结合,鼓励生产和流通企业建立电子商务网站,建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平台,方便消费者网上购物和电话购物。
5 、加强政策宣传工作
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家电、汽车摩托车下乡、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等促流通、扩消费的政策宣传和市场培育工作,深入基层了解消费需求,让利于民,扩大城乡居民消费,并加强业务指导和市场监管。
各地区要充分把握“十二五”时期扩大消费工作的重要机遇,坚持以扩大消费统领本地商贸流通工作,认真分析消费发展的新趋势、新问题,及时总结新经验、新做法,研究提出新思路、新举措,努力构建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。
附件:商务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“十二五”时期做 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(商运发【 2011 381 号)
 
 
 
贵州省商务厅       贵州省财政厅       中国人民银行
贵阳中心支行
  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